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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广西三月三” 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

2026-04-01 15:22     来源: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防火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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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尧山和龙泉林区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清明节及广西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41日至10日为尧山和龙泉林区清明节期间野外禁火期;2026417日至20日为尧山和龙泉林区广西三月三期间野外禁火期。

二、尧山和龙泉林区范围包括: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叠彩区大河乡尧山村委、潘家村委、上阳家村委、新民村委、群力村委、四联村委和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灵川县灵田镇东田村委西岸村、上阳家村和下阳家村,力水村委尧山田村、力背村、上力村、下力村和花江村,灵川镇王家村委社山村、梅田村、三百源村、茅坪村、王家村和朱家村;临桂区临桂镇二塘村委南村和岭脚底村;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委黄村、塘家湾村、上沙河村和下沙河村;秀峰区甲山街道官桥村委龙泉村、李家村和夏家村。

三、禁火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违反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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