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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及“广西三月三”期间为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我市林区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进山踏青人员相对集中,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尧山、龙泉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我局草拟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广西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令(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市林业和园林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3月11日,请社会各界将有关意见于2026年3月11日17:00前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相应页面在线填写提交或反馈至邮箱:gl-slfh@163.com。
联系人:全秀珍 电话:2606125,手机13978311109
附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广西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令(征求意见稿)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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